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相关工作总结报告的通知
供稿:科技创新工作处 日期:2020/04/14 浏览: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有效督促与掌握资助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要求和《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请有关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及时报告年度进展报告和相关工作总结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送项目年度进展报告。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登陆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0.160.180:8180)在线填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按系统提示认真、完整填报2019年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请于4月2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2.报送相关工作总结报告。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我校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推动作用等进行总结(模板见附件),请于4月20日前将相关工作总结报告发至科技处刘春富OA邮箱。
3.报送方式。《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须经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申报,科技处审核后再进行提交,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相关工作总结报告》发送至科技处刘春富OA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4.相关说明。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按上述两个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报告填报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申报的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自己承担。
为进一步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有效督促与掌握资助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要求和《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请有关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及时报告年度进展报告和相关工作总结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送项目年度进展报告。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登陆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0.160.180:8180)在线填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按系统提示认真、完整填报2019年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请于4月2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2.报送相关工作总结报告。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我校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推动作用等进行总结(模板见附件),请于4月20日前将相关工作总结报告发至科技处刘春富OA邮箱。
3.报送方式。《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须经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申报,科技处审核后再进行提交,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相关工作总结报告》发送至科技处刘春富OA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4.相关说明。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按上述两个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报告填报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申报的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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