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黑龙江工业学院审计处工作职责
供稿:发展规划处 日期:2020/11/07 浏览:
1.负责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搜集、整理与分析学校基础数据,填报学校相关统计数据报表,综合分析数据信息,开展院校对比研究,准确反映学校的综合面貌,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负责学校及其下属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学校财务收支、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仪器设备采购、经济合同的审计。
4.负责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有关事项的审计。
5.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
6.草拟各种审计文件,上报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计划和总结。
7.充分发挥审计咨询服务、评价职能,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办学效益为工作重点,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业务,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及基层管理做好服务。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搜集、整理与分析学校基础数据,填报学校相关统计数据报表,综合分析数据信息,开展院校对比研究,准确反映学校的综合面貌,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负责学校及其下属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学校财务收支、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仪器设备采购、经济合同的审计。
4.负责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有关事项的审计。
5.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
6.草拟各种审计文件,上报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计划和总结。
7.充分发挥审计咨询服务、评价职能,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办学效益为工作重点,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业务,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及基层管理做好服务。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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